有年輕的律師問我,因為業務很難拓展,他應不應該去購買網頁的關鍵字廣告?
雖然我覺得數位行銷很重要,也常常跟一些廣告界的朋友談論相關的議題;但就律師購買“關鍵字”的這件事,我是持保留的態度。
因為,我覺得會透過“關鍵字”找律師的當事人,一來是因為他可能實體世界沒有認識律師,二來是他僅係透過網頁排序先後而連繫,對於該律師是否有特定領域的專長亦不清楚。
換言之,當事人對於這種途逕而委任的律師,信任感一定不夠。
在此種情形下,他不一定願意跟律師講案件的實情;而且就法律公費的高低肯定四處比價。
所以,我認為律師累積專業及客戶的信任,才是最好的行銷。